在琵琶湖畔的旅館中,清晨五點五十五分,劇組的小姐準時來敲我的房門。我昨晚十二點接到她的電話已知道她要在這個時間來敲我的房門,但仍然好奇為什麼不是六點整,而是五點五十五分?
等她帶我到二樓服裝間時,才知道她是要我準時在六點出現在服裝間,所以多估了五分鐘的交通時間。可能這是日本人的規矩吧?
其實陶爸天生麗質,化不化妝差別不大。這幾年拍戲,戲服大半都是我自己準備,因為劇組準備的衣物大半不合身,所以我每次到上海都會訂做幾套三件頭的西服,每套八百人民幣。反正找我拍戲的不是演董事長就是演總裁。穿三件頭的西服人模人樣,大家都說好看。後來我平時晚上有應酬時也穿,也不見有人說我的西服工不好。
劇組的早餐是裝在一個小提籃裡,打開一看,還真不養眼:一盒白飯上面,鋪了一些白色的小魚乾、粉紅色的蘿蔔乾,黃色的好像是些肉鬆、又不像肉鬆的東西,再加一塊蛋餅。最大的重點,它是涼的。我只好說我沒有吃早餐的習慣,心中想的是下次來時,要帶點泡麵才行。
七點準時出門,因為今天拍攝的地點是在大阪市區,要開一個半鐘頭。正好可以在車上打個盹,補補眠。
誰知道還沒睡著,已抵達拍戲的朝日新聞大樓了!一進大廳就看到好多穿著整齊的上班族,站在裡面。今天不是禮拜六嗎?難道他們是要加班的?後來才搞清楚,原來是扮演路人甲、路人乙的臨時演員。我們是主角有特別的休息室,他們沒有……所以只好站在大廳等了!
陶爸是個什麼主角啊?這部電影只有兩天的戲份,一天在台北拍,一天則是要飛到日本拍。我本來興趣不大,但是導演一直跟我強調,我這個角色非常重要,在主角父子(楊烈及王柏傑飾演)中間扮演著無可取代的身份。陶爸最聽不得別人對我說這種話了!先答應再說吧!
等到拿到劇本以後,才發現是一個為了自身利益,鼓動老闆兒子跟老爸造反的角色。而且雖說是到日本拍一天的戲,其實是要去三天。去幾乎要花一天,拍一天戲,回來又要花一天!已經答應拍了,就不要後悔。拍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