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,我們到淡水的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手續。事務所在新淡水的家樂福旁邊,一棟新大樓。夫妻二人平靜地離婚,而且拿到了新的身份證,配偶欄已空。我注意了一下,出生年月日比我小了八歲,覺得挺有趣的,就把它PO在臉書上,說我離婚啦!現在無配偶,但是對我新的出生年月日很滿意。誰曉得PO出去以後,反應熱烈,還有老友從日本打電話回來問陶媽是怎麼回事?
我感覺很納悶,為什麼你們都沒看看身分證上的名字是不是我?而且我這個歲數,要是真離婚了,還會對出生年月日寫小了,那麼有興趣嗎?倒是一些臉友小朋友,還真的仔細研究我的那張道具身分證,找出了一大堆的破綻!把陶爸好好地損了一陣。至於陶媽對我這樣做,有什麼感覺?她只說了兩個字:「幼稚!」
一口氣跟貴媚拍了三天的戲,大家也開始熟了起來,偶爾還開個玩笑什麼的,她也挺隨和的。她自己也說她就是個直腸子,有話就直說,不會憋在心裡。說實話,這種人還挺好相處的。我最怕那種心裡有事不吭聲,拉著個臉,你問她怎麼了?她說沒事。沒事才怪!你要一直猜自己哪裡做錯了,多彆扭啊!幸好陶媽和貴媚都不是這種人!
第四天早上先趕到關渡去拍了兩場打鬥戲。其實也不是什麼打鬥戲啦!只是發現我老婆與我哥兒們王自強在一起,沒搞清楚,就想打我哥兒們,結果反而我被打得鼻青眼腫。中午我趕到表坊排戲時,腦子仍然昏沉沉的,因為沒睡好。我只好把排戲當運動啦!這一天,總算可以回家睡個好覺啦!陶媽問我累不累?我怎麼可能不累?但是要是我說累,陶媽一定開始緊張起來,這個話就講不完了!還是睡覺比較實際!
接著二月二十日,要拍辦公室的戲。在這部戲中,我演一家公司的資深副總經理,老闆的兒子空降成了總經理;演員是王永慶,我們以前還一起演過兒童劇。當然他是新人有新政,所以對我們這些老鳥就有點不滿。拍戲時,我都是處於弱勢的被修理、被侮辱。現實生活裡,我一開始工作,就是在自家的公司裡。雖然我也是從基層幹起的,但是我想公司同事,一定不會這麼想,還是會把我當少東看。所以我想免不了,在背後對我也有所批評。我自己可能也會不自覺地露出「我是老闆兒子」的心態。
有一場戲,我站在總經理的座位前,跟坐著的他說我想退休了!他一臉不屑地看著我,我聽著他講了一堆瞧不起我的話;心中想到的卻是,我以前是否也曾經對公司同仁做過同樣的事?
演戲就是如此,現實生活中我是個小公司的老闆,但在戲中卻成了夥計。這是多好體驗人生的機會啊!希望以後都能演些與真實生活中不同的角色。